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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有多人次參加執照項目培訓
發表時間:2010-10-10
飛行標準司2009年12月28日民航明傳電報(局明發電〈2009〉)對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項目簽署工作的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對于不具備相應子項目簽署維修放行人員的維修單位,各地區管理局不再受理其新增該子項目所涉及件號的維修能力的申請。對于已經獲得批準的維修能力,至2011年1月1日,其放行人員資質仍不能滿足規章要求的維修單位,各地區管理局應按照規章要求取消其批準的相應維修能力。
鑒于民航當局的以上規定,結合公司目前情況及未來發展需求,從10月18日至12月22日,公司將派王濤、谷鐵兵、郭向斌等20人次參加2010年國航培訓中心新增部件147項目培訓,他們有的是做為教員,有的是作為學員參加培訓,通過培訓合格后,學員將獲得相應的項目簽署資格,為公司今后的發展奠定基礎。